----广东省鹤山市于公元1732年建制,因市内有山形似鹤而得名,1993年11月撤县设市,现下辖12个镇,总面积11083平方公里,2000年末人口约36万人,旅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32.9万人,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。鹤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,与南海、顺德市隔西江相望,毗邻广州佛山江门等大中城市,水陆交通便利,325国道、江鹤、佛开高速公路、江肇公路和正在兴建的广珠铁路纵横贯穿全市。城区设在沙坪镇,规划控制面积81.4平方公里,现建成面积13.5平方公里。
----鹤山市气候宜人,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,四季分界不明显,全年温暖、阳光充足、多雨。年平均降水1771.7毫米,年平均温度22.2℃,年最高温度38.8℃,年最低温度0.0℃。全市以丘陵地带为主。近年来,加大环境的整治和建设,加快发展了旅游事业,在原有的旅游景点上增加了生态旅游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,吸引了港、澳、台及国内外众多游客前来旅游观光。
鹤山市气象局概况
----鹤山站创建于1958年12月,属国家一般气候站,站号为59473,创建成立时名称是鹤山县气象站,1993年撤县设市时改为鹤山市气象局,地址为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35号(北纬22°46ˊ,东经112°58ˊ)。现属江门市气象局管辖。
----鹤山市气象局位于沙坪镇市区小坡上,325国道边,与外界交通方便,占地面积为4700多平方米,包括业务楼、住宅楼、观测场、活动场地等,大院内环境优雅,绿树成荫,空气清新, 是一个工作、生活的理想地方。
----气象局内设办公室、业务股,下设防雷设施检测所及防雷中心两个单位。
一.局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资料的观测记录、天气预报、警报的制作和发布;负责天气预报的公众服务和专业有偿服务;负责气候资源的开发应用与保护工作;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、调查、分析及评估鉴定工作。
二.办公室职责:协调局内各项政务、事务工作。负责政工、人事、档案、资料、机要保密、信访、接待、后 勤等工作。
三.业务股职责:负责本市定点及行政区域内气象要素的观测、发报及其资料的整理,承担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气象观测发报任务;仪器设备的安装、维护、维修、管理工作;负责观测场地及其四周环境的维护工作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、警报、预警信号的制作和发布;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的气象服务;负责天气预报的公众服务和专业有偿服务;负责气候资源的开发应用与保护工作‘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、调查、分析及评估鉴定工作;负责研究与开发有关天气预报的内容、方法和服务的方式方法。另外负责气球广告服务。 四.防雷设施检测所职责:1、负责全市范围内所有建(构)筑物的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及管理工作,包括易燃易爆场所、电子设备等防直击雷、雷电感应和雷电波入侵措施的检测。对没有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不合格的单位有权监督整改。2、负责办理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设计的审核、签发《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》。3、负责新建建(构)筑物的分段防雷验收、总验收、签发验收证书。4、负责对防雷工程设计、施工资质的审核管理。5、向用户提供防雷设施技术咨询服务。
----我局注重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及生活条件,现已拥有一批先进的仪器设备,气象探测手段和服务网络日臻完善;同时重视人员素质的综合提高,一方面招收高学历的人员,另一方面加强在岗人员的培训,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,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。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,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,成绩显著,多次被评为省、市级先进单位。
欢迎各位领导、同仁莅临鹤山市气象局进行指导
局长: 王春昌
电话: 0750-8966698 0750-8982712
地址: 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35号
电子信箱: hsqxj@heshan.gov.cn